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二(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考查申請人具備從事教師職業(yè)必備的素質(zhì)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質(zhì)、教育理念,、職業(yè)道德,、法律法規(guī)知識、科學文化素養(yǎng),、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此外,,還會考查申請人對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以及擬任教學科領域的基本知識和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申請人需具備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二(教育保障知識能力)主要考查申請人的教育保障知識和能力,,包括兒童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幼兒教育學等方面的知識,,以及保健,、營養(yǎng)、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能力,。同時還會考查申請人的教學設計和教育咨詢能力,,以及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二(教育教學知識和能力)主要考查申請人的教育教學知識和能力,,包括小學階段主要學科領域的內(nèi)容與要求,,小學生認知,、情感、價值觀形成等方面的特點,,以及小學課程設置,、教材解讀等方面的知識。同時還會考查申請人的教學設計,、實施和評價能力,,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綜上所述,,不同級別的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二均重視對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yè)所必備的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的考查,,同時也考察其對擬任教學科領域和實際工作中會遇到的問題的解決能力。因此,,申請人需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和能力進行答題,并注重在平時工作中不斷提升自身素質(zhì)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