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考試考場上,,應試人員必須遵守嚴格的考場紀律,。首先,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后不得入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前三十分鐘內可以交卷出場,。其次,應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包括書籍,、資料、筆記,、報紙,、稿紙以及電子設備等,。同時,應試人員不得穿著制式服裝進入考場,,也不得攜帶任何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考場。
在考場內,,應試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填寫(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和粘貼條形碼等信息,以確保答題卡的有效性,。同時,,不得在考場內吸煙,談笑或有其他影響他人考試的行為,。還不得交頭接耳,、互打手勢、傳遞信號等行為,,更不能左顧右盼,、偷看他人試卷或其他資料,也不得與他人交換試卷,、答題卡或抄襲他人試卷,。
最后,應試人員必須尊重考場秩序,,在考試場所保持安靜,,不得有其他擾亂考場及考試場所秩序的行為。只有嚴格遵守以上規(guī)定,,才能夠確保司法考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