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體系中,,信賴保護原則是一項重要內(nèi)容。它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nèi)容:一是對于違法得負擔性行政行為,,在相對人不可訴請撤回之后,,行政機關可以全部或部分撤銷之,,但對確認權利或法律利益得行政行為,原則上不可以撤銷,;二是對于受益人對行政行為的信賴應受到保護,。
法律的價值在于保障自由、維護社會秩序,、主持社會正義,。自由是法律的最高價值目標,它體現(xiàn)了人們的自由意志和個性發(fā)展的自由,,也是法律保護人權的基礎,。而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性和正義是法律的基本標準,只有符合正義的準則時,,法律才能被稱為善法,、良法。
在行政許可活動中,,行政機關處于強勢地位,,而行政相對人處于明顯的弱勢地位,其權利需要法律明確細致的加以維護,。因此,,信賴保護原則應運而生,以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對于違法得負擔性行政行為,,如果相對人已經(jīng)不可訴請撤回,則行政機關可以全部或部分撤銷之,。這是因為撤銷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也是為了保障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性和正義。
對于確認權利或法律利益得行政行為,,則原則上不可以撤銷,。這是因為受益人對此行政行為得信賴應受到保護。如果行政機關隨意撤銷這些行政行為,,將會破壞社會秩序和正義,,同時也會侵害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總之,,信賴保護原則雖然在行政許可活動中具有特殊的意義和作用,,但其背后所體現(xiàn)的自由、社會秩序和正義的價值卻是普遍適用的,。司法考試論述題必備內(nèi)容之一就是理解并掌握信賴保護原則及其價值體系,,以此來提高對法律體系的理解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