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幾門科目,?許多人都會有這個疑問,。其實,,不同級別的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數是不一樣的,。
首先,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兩科,,即《綜合素質》和《保教知識與能力》,。而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也是兩科,分別是《綜合素質》和《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對于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共三科。其中,,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需要注意的是,,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數是不同的。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數為15門,。分別是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而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數則為14門,,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
綜上所述,,不同級別的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數是不同的,考生們需根據自己所報考的級別進行相應的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