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師考試設兩個科目,分別是《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詳細說明如下:
1,、《理論知識》科目包括基礎心理學、發(fā)展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心理測量學、變態(tài)心理學,、咨詢心理學六章的知識,。
學習目標:先了解心理學簡史;掌握以上課程的基本概念和理論,;了解心理咨詢職業(yè)的變遷,、行業(yè)現(xiàn)狀和前景;了解心理咨詢的性質,、主要方法和技術,,心理咨詢師成長過程等。
2,、 《技能操作》科目涉及內容有心理診斷技能,、心理咨詢技能、心理測驗技能,。
學習目標:掌握并可以運用咨詢倫理,;掌握心理評估的基本技術、常用的心理測驗,、個案概念化等方法;掌握咨詢設置,、建立咨詢關系、收集和整理資料,、影響性技術,、效果評估技術等;初步掌握放松訓練,,理性情緒療法和求助者中心療法,。
“中科院心理所”歷年在全國范圍之內統(tǒng)一組織2次心理咨詢師鑒定考試,,分別為5月和11月。報考考生參加指定培訓機構的培訓,,修夠規(guī)定的課時以后,,才能參加統(tǒng)一安排的考試。心理咨詢師考試試卷采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即表示考試合格,,成績合格就可以獲得“中科院心理所”頒發(fā)的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