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太大影響,,自考棄考的科目能在下一次報考中(開設(shè)了該科目的考試中)重新報考,,什么時候考及格什么時候就可以停止考試,若是對分數(shù)不滿意還可以繼續(xù)報考同一科目,。而對應的也需要考生重新支付單科考試費用,,每參加一次考試就需要重新繳納考試費。
各地要求不一,,部分地區(qū)會將棄考考生記入誠信檔案,,具體要求參見各地教育考試院或考辦發(fā)布的考試須知或考場規(guī)則為準。比如:廣東省決定2019年1月起廣東自考無故棄考的考生將限制報考課次,,也就是說從2019年1月起,,廣東省將對無故棄考考生實行誠信考試記錄,記入誠信檔案,,對多次無故棄考考生將實施限制報考課次等措施,。
當期考試棄考2門課程或以上,將被認定為無故棄考,,并記入考生誠信報考檔案,。誠信報考記錄保存至記錄生成之日的下一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