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專升本的錄取原則
湖北專升本的錄取原則主要分為四類:建檔立卡考生的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錄取,、通考生的錄取和免試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錄取。
對于建檔立卡考生,,按照其三門考試科目總分,,分專業(yè)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至完成專項計劃,。如果未被專項計劃錄取的建檔立卡考生,將與普通考生一起參加普通考生錄取,。
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以其三門考試科目總分,分專業(yè)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至退役大學生士兵錄取計劃數(shù)完成。
對于通考生,,按照普通考生和未被專項計劃錄取的建檔立卡考生的三門考試科目總分,,分專業(yè)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對于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申請免試,,在我校今年專升本招生專業(yè)中任選一個就讀。
綜上所述,,湖北專升本的錄取原則主要考慮考生的綜合素質(zhì)和成績情況,,旨在實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同時,針對不同類型的考生,,采取不同的錄取方式,,以確保錄取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