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消防工程師的執(zhí)業(yè)范圍涵蓋以下五個方面,。首先,,對于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火災高危單位進行消防安全評估,。其次,負責除250米(含)以上高層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對于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測與維護,。第四,,承擔消防安全監(jiān)測與檢查工作。最后,,還需履行省級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這五個方面都是二級消防工程師所需掌握和負責的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