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1日電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一名陳姓男子勒斃女友再將2人所生雙胞胎男嬰悶死,,一,、二審均被判死刑。10日,,臺“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量刑理由不完備,撤銷發(fā)回更審,。
歷審判決指出,,陳姓男子與陳姓女子為同居男女朋友,并育有2名非婚生的雙胞胎男嬰,。
2019年8月起,,陳姓男子失業(yè)且積欠債務(wù)新臺幣20多萬元,由陳姓女子做陪酒工作擔起生計,;陳姓男子在家照顧小孩,,但其懷疑女友與工作接觸的異性曖昧不清,且經(jīng)常拋下幼子讓他照顧,因而心生怨恨,。
2019年11月3日上午,,陳姓男子與女友再因異性糾纏等問題起爭執(zhí),進而徒手勒斃女友,;犯案后,,陳姓男子考量女友死亡、他負債,,無人照顧2名幼子,,翌日凌晨將2名僅10月大的幼子放入租屋處的洗衣機內(nèi)悶死。
一審的臺中地方法院針對陳姓男子殺害女友部分,,依殺人罪判刑13年,,因陳姓男子與檢察官均未上訴而定讞。
一審另就陳姓男子殺害雙胞胎部分,,依殺人罪判處死刑,。案經(jīng)上訴,二審認為陳姓男子犯案手法冷血,、泯滅人性,,屬“情節(jié)最重大之罪”,已達應與社會永久隔離程度,,維持死刑判決,。
案經(jīng)上訴,臺“最高法院”8月10日撤銷發(fā)回更審,,并發(fā)布新聞稿指出,,陳姓男子曾委由親人匯款344萬元新臺幣至臺中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專戶作為補償,但二審卻稱陳姓男子未積極賠償或提出任何和解方案,、未見懺悔態(tài)度,,此部分與卷證資料不符等,判決理由不完備,。
臺“最高法院”還表示,,二審并未逐一具體評價陳姓男子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量刑事由是否有利,,只有籠統(tǒng)描述即決定判處死刑,,也有理由欠備的違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