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二級建造師,,如果需要轉注到另一家單位,就需要進行變更注冊申請,。這個過程分為初審和復審兩個步驟,,申請人需要準備一些必要的材料。
初審材料包括:《二級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注冊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需加蓋執(zhí)業(yè)印章),、原聘用單位解聘合同或證明、聘用單位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在初審過程中,,需要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復審材料與初審相同,在審核初審材料基礎上,,還需要檢查區(qū)(縣)住建委數(shù)據(jù)是否提交,,以及申請表中區(qū)(縣)住建委簽字蓋章處是否簽字蓋章。
如果申請人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經(jīng)過初審和復審兩個步驟后,就可以成功轉注到新單位,,繼續(xù)從事二級建造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