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成績復查須知
為了保障考生的權益,,確保考試成績的準確性,,現(xiàn)對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復查事項作如下規(guī)定:
1. 成績復查僅限于主觀題考試成績的復查,,客觀題成績不在復查受理范圍內,。
2. 考生需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節(jié)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當?shù)乜荚囍行霓k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表,。
3. 考試成績復查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申請人不能參見試卷,,復查試卷只復核申請人在試卷或答題紙上作答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
4. 一般對同一考試科目,成績復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 由于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因此復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辦,。
6. 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評閱試卷的,,一般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兩個月內,將復查結果通知申請者,。如確因評卷,、登分過程中的失誤造成考試成績錯誤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糾正,。
如需進行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復查,,請認真閱讀以上規(guī)定并按照要求提交相關申請。市人事考試中心將竭盡所能為考生提供優(yōu)質服務,,保障考生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