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申請陪讀的條件
為了更好地陪伴留學子女,,很多家長選擇申請美國留學陪讀簽證。然而,,要辦理美國留學陪讀簽證,,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F-2簽證
F-2簽證是專門為留學生的家屬而設立的,簽證有效期為12個月,,入境次數(shù)為多次,。因此,,申請人必須是留學生(F-1)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并且進入美國的目的僅為陪同上述主要簽證持有者或赴美與其團聚,。
2. 相關簽證文件
申請人需要攜帶有效護照,、簽證照片、簽證費收據(jù),、面簽前完成簽證申請表格DS-160,、家屬本人的I-20表格和美國簽證頁復印件、親屬關系證明和資金證明等相關簽證文件進行面談,。
3. 擔保金要求
如果由申請人自己負擔費用,,可提供計劃逗留時間長短可能會支出的費用的存款證明。例如計劃在美逗留6個月,,建議提供不少于10萬元人民幣的存款證明,,可提供20萬~30萬元人民幣左右的存款證明為佳。
需要注意的是,,持有F-2簽證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就讀小學和中學,;而其配偶不能就讀可獲得學位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課程。如果F-2簽證者在美申請了全日制學習,,則建議轉換成F-1簽證,。F-2持有人也不能參與有償工作,但可以參與義務性的工作,。
總之,,申請美國留學陪讀簽證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和提供相關材料。希望家長們在申請前做好充分準備,,以確保順利獲得所需簽證,,陪伴自己的留學子女度過美好的留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