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澳洲的學生簽證持有人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讓配偶前往澳洲陪讀,。具體來說,,學生簽證持有人所學的課程需要超過一年,,并且配偶需要重新更改留學生最初在移民局注冊的信息,。此外,,只要學生簽證持有人在澳洲已經學習超過一年,配偶就可以申請陪讀,,無論留學課程剩余時間如何,。
舉個例子,,如果A學生已經在澳洲學習了兩年,預計還有半年時間完成剩余的留學課程,,并在留學期間結婚,,配偶完全可以申請在剩下的半年時間內赴澳陪讀。不過,,對于如此短期的陪讀,,使館通常要求有一個合理的說明和解釋。
關于擔保金的準備,,配偶可以按照6300澳幣/年的生活費再加上2000澳幣的機票費用去準備,。值得一提的是,移民局不再局限于首要學生簽證申請人的父母作為配偶陪讀的擔保人,。
除了享有和學生簽證持有人同樣的打工權利外,,配偶還可以參加不超過3個月的學業(yè)課程學習。這些政策為留學澳洲的學生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和方便,,同時也為陪讀配偶提供了更好的居住和學習環(huán)境。